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思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第三条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服务学校和学院工作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学校中心工作助力添彩。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工作安排:以“党建带关建”为引领,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日常工作安排,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学院党总支每年一次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学院领导每年参加关工委有关会议(活动)不少于3次。
第五条队伍建设:学院党总支书记任关工委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一位退休老同志任副主任,学院学工办、分工会、分团委负责人任委员,学工部或分团委负责人任秘书,分工会主席任青年教工委员、分团委负责人任学生委员。学院有条件的老同志中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工作骨干占20%以上。
第六条办公地点:学院关工委办公场所设在仙林校区德正楼535办公室。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七条思政教育:
1.平台品牌建设。在巩固提高常态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与学校关工委工作平台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将关工委工作平台建设融入学院党建、思政、教学和学生工作,邀请关工委老同志担任特聘党建组织员、讲师团报告员、教学督导员、学生社团顾问等。每位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结合学院专业特点、老教师独特优势和青年师生实际,紧扣新时代立德树人新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工作亮点,彰显品牌特色。
2.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及老同志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关工委及校关工委组织的“读懂中国“年度主题读书征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品教育项目’案例”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适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老同志教育宣讲活动融入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育等相关环节,与重大纪念日、重要会议和重要事件相结合。学院每年邀请老同志开展宣讲、参加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其中邀请校“五老”讲师团成员不少于1场。
第八条关爱帮扶:
1.完善“双菜单”制。建立青年师生“需求菜单”和校内外老同志“资源菜单”对接的“双菜单”制,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精准关爱帮扶。
2.关爱工作室建设。依托学院相关育人平台建立关工委关爱工作室,有效开展对学生在思想、学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教育疏导和咨询。积极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展关爱帮扶的时空平台。
3.扶困帮学。配合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助困帮扶活动,通过引入优质资源设立奖学金、参与各类捐资助学等平台建设,为贫困生排忧解难;为特殊群体的青年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参与毕业生考研升学及就业指导工作。
4.师道传承。助力青年教师培养培育工作。搭建“传帮带”平台,通过入职教育、教学督导、结对指导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全面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5.调查研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青年师生需要和现实特点,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材料,助力学院改革发展,服务青年师生健康成长。
第四章 自身建设
第九条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关工委骨干学习培训,学习党和国家与关工委工作相关的大政方针、法规文件;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工委会议精神和要求,注重研究青年学生成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对青年师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第十条制度建设:完善巩固提高常态化建设制度成果,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关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做好关工委建设和活动台账的留存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完善的关工委信息工作网络、宣传阵地。在学院网站上建有关工委工作专栏,报道工作动态,宣传“五老”风采,并及时向校关工委网站报送新闻稿件。
第五章 保障激励
第十二条经费保障: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单独列支,每年预算为一万元。为坚持日常工作的老同志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的老同志,参照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相应补贴。
第十三条表彰奖励:每年组织学院表彰,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