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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党总支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4-11-12 00:00:00   来源:新闻学院|   点击:

新闻学院党总支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报告会

11月12日中午,新闻学院党总支于法政学科楼507会议室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报告会。报告会邀请了杨玲教授为学院全体教职工作主题报告。报告会由院党总支周亚芳书记主持。

杨玲教授借助报纸等媒体,结合对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和专家解读的理解,谈了她的学习体会。她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有六大亮点,主要体现在是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提出了依法治国要依法执政,关键是依法治党;要依法治权,即要依法行政;要保证法官、检察官的独立办案能力;要依宪法治国;要建设高素质法律队伍等。杨教授分别就这六个亮点结合实例,并以过去中央出台的政策为参照进行对比,进行了解读,指出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新”,以及其特色、进步之处。

接着,杨玲教授从澄清三个“模糊认识”,即党大还是法大、法院检察院是否要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法院、检察院息案率考核问题为切入点,谈了她对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人士。她认为,第一,这次四中全会《决定》阐明了党与法二者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将二者对立起来,是错误的。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第二,这次《决定》强调公正司法,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若各地司法部门都以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理由,就无法做到公正司法,这有违法律精神。第三,息案率成为对法官、检察官的考核指标,造成了法官、检察官在办案时,不能完全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案件,甚至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

杨玲教授还讲到,从现实看,《决定》将为国家治理领域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它对法治建设和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改革路径之清晰,具体任务之明确,是前所未有的。

报告会最后,学院党总支周亚芳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新论断、新观点和对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深入领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文/彭娟 图/杜梦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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