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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09-22 00:00:00   来源:新闻学院  点击:

自9月3日学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以来,学校印发了《南京财经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开展了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下发了党员、干部学习资料,圆满完成了各项动员部署等工作。现在,我对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实施环节进行说明。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包括三个实施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9月3日—10月8日,35天),这一环节包含的假期较多,因而时间紧、任务重;第二个环节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10月9日—10月30日,21天);第三个环节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10月31日—12月13日,44天)。

下面,重点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和党总支在第一环节结束前,需要完成的工作作一下梳理,第一个环节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重点是搞好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和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当前,还需要重点完成以下8个方面工作:

1. 9月13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需制定2个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评议表,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向与会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

2个方案即,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这2个方案都要报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请还没有报送方案的单位,务必将2个方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在本周三前同时报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 9月24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围绕教育实践活动自定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

3. 9月25日前,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指导所辖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 9月27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开展大讨论。
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三项讨论”中的前两项讨论,即:围绕“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实现学校内涵发展”开展讨论,进一步提振干部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围绕“‘四查四治’、建设‘三宽四有’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开展讨论。

各党支部要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讨论,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5. 9月30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中,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

6. 9月30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总结第一环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全校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材料报省委督导组。  

7. 关于校领导联系点建设。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确定好的联系点,将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建议,对联系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督查,力争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8. 关于学校专题网站和信息报送。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环节实施方案、重要通知、上级文件、活动动态等都通过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发布,请各单位一方面要经常关注专题网站,明确活动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及时报送宣传材料,充分反映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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